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17日9:00—6月24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18日—6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9日9:00—13日17:00.
考生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附件2),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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