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2号),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特别提示
考生登陆“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时将分两条不同通道报名,务必分清选项,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说明,谨慎操作: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9:00-7月12日17:00.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报名点采用考前审核方式。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四)报名确认
交费及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13年7月8日—12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即原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