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5-07-22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合格标准

  201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60 满分100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78 满分1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78 满分130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96 满分160[2]

  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60 满分100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78 满分1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78 满分130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96 满分160

  201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经济 60 满分100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78 满分1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78 满分130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96 满分160

  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60 满分100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78 满分1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78 满分130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96 满分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