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1]4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8月28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0:00 《经济理论》
上午 10:00—11:30 《经济实务》
考试分为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两个级别。考试内容为《经济理论与实务》,共设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实务》。《经济理论》为公共科目。《经济实务》设5个专业类别,第一类是“工商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邮电经济;第二类是“农业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农业经济;第三类是“金融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财税;第四类是“人力资源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经济;第五类是“建筑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结合本人的实际岗位,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经济理论》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实务》科目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答题时注意区分不同考试科目对应不同答题卡。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五年;
(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6月24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1年5月24日-6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
4、资格证书。
(四)符合破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破格证明材料。
(五)考试前两周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
六、其它
石家庄经济学院负责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征订工作。联系人:李仁杰,联系电话:0311-87208031、13091009996,地址:石家庄槐安东路136号,邮编:050031。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