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中央驻并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太原市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1]27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太原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考试分初级和中级,考试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递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递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须登陆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考生上传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网上审核;
注: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的信息,特别是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盖章;
3、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考生自行进行网上交费(网上报名系统采用易宝支付平台,请提前准备易宝支持的各大中型银行办理的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由单位或个人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统一报送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如只交表而没有进行网上交费,视作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8月29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9日-8月30日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6月9日-8月31日
现场交表时间:2011年8月29日-8月31日
每位考生须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合计90元/人。
现场交表地点:太原市桃园三巷人社局办公楼6层
联系电话:42226134227719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做好本单位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应到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上进行报名。
四、其它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审查参考人员资格及报考专业。要严格执行人事部3号部长令和《山西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现役军人除外)。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