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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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方式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步骤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1、市区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缴纳报考费用均采用刷卡形式,不收现金。
2、韶钢及各县(市 、区)人社局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6月29日至7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3、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4、7月20日前韶钢及各县(市 、区)人社局报名点将报名资料汇总表报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 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