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201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8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7-01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各委办局、驻通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17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此次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2011年6月18日—6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即原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下同)“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通单位的考生、通化市(县、区)考生选择“通化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29日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通化考区”的考生就近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市直现场确认地址: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新华大街499号市政府2楼。联系电话:0435-3916905、0435—12333);县(市、区)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自行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6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经 济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由考试部门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经济考试用书征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省人事考试网(原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生可按当地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对替考、假证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考试违纪违规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经济

13元/人

每人72元。

国家发改价[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2、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经济 中级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中专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不限

大学专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初级

不限

高中以上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