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考试〔20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
09:00一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一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洛阳考区考点设在市区。
二、考试级别及专业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级别分为初级和中级。今年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2个专业。其中运输专业设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四个子专业。各子专业的试卷分别印刷装订。打印的《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必须严格按照附件2:《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填写须知》的要求填写,凡从事专业与开考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四、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接到文件后尽快通知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代码的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按报考专业、级别打印《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主管单位留一份,市人事考试中心留一份),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携带其EXCEL格式的电子版、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审查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人才市场大楼外北面小三楼1楼)办理报名手续。
洛阳市今年实行呈交EXCEL电子表格方式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然后由考试中心将报名信息转换格式导入统一的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为了确保报名信息的顺利导入,各主管单位必须按《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表填写须知》(见附件2)的要求填制“报名信息汇总表”。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考务信息工作要求,各主管单位呈交的“报名信息汇总表”必须逐栏填写,不得有栏目空缺;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的格式和信息必须完全一致。为了确保信息的一致和准确,要求到市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的必须是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而且要现场校对报名信息并签字。市人事考试中心以各单位校对并签名的校对单为准订卷和安排考场,报名结束后对考生填报的专业层次不再进行更改。因电子版与纸质版不同造成的误报,市考试中心将不予更改。
各主管单位须一次性汇总填制表格,一次性报名,市考试中心原则上不接受补报。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见附件3:《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图像信息采集(数码照相)安排的通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数码照相。照相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身份证的必须在考试前更换和补办,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各主管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时到考试中心照相,不及时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考生,将无法印制准考证,将按个人放弃考试处理。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市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0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考务费、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均由各主管单位在组织报名时统一收取缴纳。
六、考务工作安排
7月6日前报考人员到各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单位)报名。
7月7日至12日各主管单位进行初审报名资格、汇总人数,打印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收集报名资料等报名准备工作。
7月13日至15日,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携带报名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终审资格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报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过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要现场阅读《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校对签名,并交纳考务费。
10月中旬,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错误,于10月21日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更正(专业层次除外),过期不再受理。
11月5日全天考试。
七、考试教材及培训
有关考试教材征订及培训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各单位或个人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须经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批准。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举办经济考前培训班。
八、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地市、跨单位报名,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时,不得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所打印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考卷上所写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五)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六)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八)考生可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或洛阳人事人才网(www.lyhero.com)考试中心专区查询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洛阳市各主管单位代码可从洛阳人事人才网(www.lyhero.com)考试中心专区查询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1、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xls
2、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表填写须知.doc
3、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照相安排.doc
二О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