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晋中市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8日截止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5-31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社(事)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晋中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2]18号)和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转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和用书征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1月3日举行,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不变(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代码名称见附件一),考试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县(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8日前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人社(事)局报名。报名时须由本人亲自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需单位同意盖章,报名用各种表格可登录晋中人事网(http://www.jzrsw.gov.cn)下载,不得由他人代报,否则各报名点不予受理。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晋中单位,榆次区、开发区报考人员务于6月4日-6月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在榆次区龙湖街141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草公司东侧)3层办事大厅4号窗口。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本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10元/人。各县 ( 市 )上交市中心考务费80元/人。
                 
    五。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三)。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白底彩照两张。准考证于考前15天左右到原报名点领取。
                 
    各县(市)人社(事)局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资格不足,不予受理。确保报考人员照片、《报名表》信息与本人情况一致。报名表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六。报名结束后,各县(市)要及时汇总,按要求尽快把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录入结束,核对无误后,应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录入软件中打印)、依据报名表顺序粘贴好的照片册、考务费、报名信息、书款一并报回市考试中心。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县(市)在报名及信息录入时加以注意。
                 
    七。晋中考区的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在榆次区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证件均不得代替身份证),两证俱全,缺一不可。无身份证考生应及早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书籍、手机、电子记事本、商务通、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非参考用品,违者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用书是考生应试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征订2012年考试用书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新出的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作修订,2011年版仍可继续使用。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2.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考生可直接登录该网站订购。
                 
    2012年版教材中配有唯一识别序列码,用来免费查看模拟试卷参考答案及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目前市场各类盗版情况混杂繁多,为了保障考生自身权益,郑重提示考生购买正版教材。
                 
    3.做好经济考试用书发行是服务考生的重要工作内容,市人事考试中心也将此作为考核各县(市)的一项指标。各县(市)要严格按要求征订考试用书,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
                 
    4.各县(市)务必于6月11日前将《2012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四)上报市考试中心,书款随后和报名信息一同上报。
                 
    九。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要张贴《报名须知》和《2012年人事考试禁止报名人员名单》(各报名点从考试中心领取)。《报名须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所需证件、报名程序、考试时间、需带物品及注意事项等。《2012年人事考试禁止报名人员名单》列明了以上二年内参加人事考试因违纪被通报人员的花名,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实,不允许其中人员参加报名。上报市考试中心后,将再次核实,有把关不严者,依据人事考试考核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2.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考场、征订试卷、制发准考证,全部数据依赖于各县(市)所上报信息。如所报专业级别有误,一经上报不予变更,准考证发放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各县(市)人社(事)局将准考证集中收回,报到市考试中心改正。以上失误将记入各县(市)人事考试考核记录,作为评比内容减分。
                 
    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为公正、公平、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县(市)人社(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好报名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确保考试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办事大厅报名电话:3075546
                 
    咨询电话:3075693 3075696
                 
    附件:附件一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doc
                 
    附件二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三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四 2012年版经济师考试用书征订单。doc


                 
    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