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南通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19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6-13

    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2〕3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教材征订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3日(周六),初、中级考试分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3日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3日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