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1月3日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原则上设在连云港地区,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如下: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