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刑台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13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6-1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0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考点设在邢台市。

    11月3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6月15日至7月1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2012年河北省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最晚于7月13日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7月15日至16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到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主管部门要按照附件1的格式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姓名、报名序号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汇总整理成Excel文件,在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市职考中心。

    ②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

    ④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4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

    八、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需要用书的单位请于6月26日将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2)及书款交到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统一报省进行征订,过期将不再进行集中征订。

    九、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