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2〕19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2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2年11月3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6月20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节假日休息)。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人员统一持考生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原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0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