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及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1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
2012年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