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7月5日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3-06-19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3〕27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号),现将我区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2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

2.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评聘非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三)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初级资格考试。

四、报名办法

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7月5日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本人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网上报名各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确认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为: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号),联系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南路248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177号国资大厦6楼),联系电话:0953—2018071,2018072。

 

4.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