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3〕13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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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3 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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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 : 00-1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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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实务 ( 初、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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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 : 00-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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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知识 ( 初、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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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28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9日(节假日休息)。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人员统一持考生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1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个考生收费63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