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7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8日。
(三)缴费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9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7月1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六)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程序
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往年已报考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四、收费标准
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