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9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2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请严格按照《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安排在盐城市市区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确认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报名时间从6月6日9:00-24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二)市直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7月1-2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人社局专技处资格审查,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市人社局专技处政策咨询电话: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1、88195104、86668515。
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6月26-27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详细地址见附件4)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用人单位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贴于报名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5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市、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县(市、区)按报名序号核对并排列审核后的报名表,在名册上标注符合或不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7月2日前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教材及征订事宜
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市直教材征订办理时间:7月1-2日。
市直教材征订办理地点: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大院内。
各县(市、区)教材征订时间:6月26-27日。
各县(市、区)教材征订办理地点:详细地址见附件4。请各县(市、区)于7月2日将教材征订单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为方便考生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费用票据于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发放。
七、其它
1、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2、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0月28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jsrsks.com.cn。
附件: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