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7月3日~17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4-06-10

  2014年江苏省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7月3日~17日,请各位考生关注报考!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3日~17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1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的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上一考试年度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对于2013年报名参加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2014年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

  (六)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七)10月27日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和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请各地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网站和售书网站的链接工作。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9日

  附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代码

 

   
工商管理
01
农业经济
02
商业经济
03
财政税收
07
   
09
   
10
运输水路
11
运输公路
12
运输铁路
13
运输民航
14
人力资源管理
15
邮电经济
16
房地产经济
17
旅游经济
19
建筑经济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