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14〕3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明确专业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月1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9日至11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服务”栏目中的“区县(市)审核地址”]。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要按浙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按“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明、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附件3)后,一并于7月14 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 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