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省长治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10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4-06-25

  长人社发〔2014〕78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委、局、办,驻市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4]2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星期六)举行。考试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长治考区由长治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 11月1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考试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本市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山西省”,网上报名时间为 6月24日至7月10日,报名时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要求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即交费完成)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可于6月24日至7月11日登陆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费及考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98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未按时交纳考务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至10月31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长治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咨询电话:2192012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号由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于10月23日至10月29日由报考人员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资格审核由长治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点击购买教材》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大,长治考区将高度重视、严格组织、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部长令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3号楼1层

  联系电话:0355—2192016、2192509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