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邯郸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7日,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
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4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时间是: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 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4年6月23日至7月17日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4年7月14日至18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1、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9日至30日17时30分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20—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及征订
1、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设(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把服务考生、满足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放在首位。要加强对下属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盗版图书,部出版集团及部中心也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对盗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点击购买教材》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六、考生须知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3、考生在开考前应注意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或错填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5、根据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有效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场考试。
6、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7、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8、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