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晋人考函[2014]2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经济专业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三、考试组织
本次考试全省共设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省直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级考区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考人员按照单位隶属原则进行报名,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