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自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 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学历条件。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付费的办法。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报名参加面试不再需要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4月18日-21日: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在4月21日17:30前填报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月19日-23日:网上审核。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4月 23日17:30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向报名考区咨询。
4月19日-25日:网上交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25日17:30之前完成网上付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四)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五)未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已参加2017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7年5月15日-21日。
六、考点设置
七、科目设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八、面试项目及分值
九、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触犯刑法的将依法惩处。
十、成绩查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17年6月13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自行登录教 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本人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十一、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 效期为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