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延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 2014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附件一)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 我省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8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陆界面,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 报名时,延安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延安市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点。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 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根据网上的报名信息直接审查(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 根据本地市具体情况,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携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县(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部门资格初审后盖章;市直各单位及中省住延单位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后盖章;延长油田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通过油田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后盖章。于7月28日至8月18日(节假日除外)到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截止时间8月18日22:00时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2. 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 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10月20日至29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 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6. 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7. 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17:00时前。
8. 我中心继续开展网上查询学历工作,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对伪造学历、年资、等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且考试成绩合格者,我中心将不予办理资格证书。
9. 对报考中级的人员,成绩合格者还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对初级合格人员须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或参加计算机模块考试,模块数不限),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合格证书。
10. 资格审查地点: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虎头峁人才大厦215室),电话:8800650.
六、考试教材征订
需要征订教材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自行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