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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6日(周六)进行。
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常州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③年龄满50周岁的;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仍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各级别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各语种、专业均分为A、B、C 3个级别。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市2011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31日。考生可登录常州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1年3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常州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用书征订
(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职称英语综合类、理工类、卫生类相关考试用书和指导用书,考生可在于2011年1月1日后至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考试培训业务大厅)现场购买相关教材。其他语种考生可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自行征订。
(二)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10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三)考试用书在2010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其中按每人20元标准上缴国家和省。请各考区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其他军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办法和考试用书的预订工作另行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