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24

  3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教育厅对2011年江西省教师资格工作发布了通知。通知称,2011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4月20日开始网报

  通知规定,凡户籍在江西省境内或江西省2011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招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

  另外,在网报过程中,如果户籍在江西省境内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网报时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对于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的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时间4月30日开始

  2011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按照规定,参加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人员需根据不同类别,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经审验盖印确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确认证件。

  应届职教师范生身份需预审

  此外,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20日前对本校应届普通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

  预审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

  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简表”无误,可予确认。

  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另外,通知还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等违规行为作出了规定。包括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将被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将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它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网上认定工作于7月20日结束 教育部届时将锁定系统

  通知指出,对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当年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1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其教师资格,教育部7月20日将锁定认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