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5—31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1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20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7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我市考场设在新浦地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其中运输经济分为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专业

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经济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经济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经济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经济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经济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经济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9年相同,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名方法

  (一)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5月5—31日。报名网址:http://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0年11月1日—6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及教材发票领取时间同教材发放时间,请考生及时领取,逾期不补。

  六、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事宜

  (一)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并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收回资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试用书

  (一)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二)网上征订教材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三)教材领取时间约为2010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连云港人才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教材领取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

  (四)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请各县区、各单位按此通知精神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