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8月1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3-20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科,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人事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17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进行处理。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本次考试报名全省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8月1日-18日期间,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下载,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所选报名点,于8月22日至8月24日到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院原人事局3楼)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联系电话:58568994 。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4日-11月4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本次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附件1)。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上订书网页链接。
七、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3元。
各级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精神,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和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