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09年12月19日上午进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及申报条件:
(一)报考专业: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市政、安装等六个专业(科目)。
(二)申报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同意,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在校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并就读二年以上的学生。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机关现职公务人员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
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1月23日。
(二)考生须填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一式两份;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两份;
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张.
上报考生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09年11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及分专业汇总后的电子文档(excel文档表格形式,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等顺序)一并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审时应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的核对工作)由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教材及培训
(一)指定教材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培训教材》及《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资料汇编》。
(二)辅助教材为:2009年新版计价定额、清单规范,国家和省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本次考试的报名、培训工作具体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四)培训教材由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省造价管理协会购买(省造价管理协会地址:长春市同志街900号;联系人:张铁瀛、龚春杰)。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工作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地区分设考场,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考试所带物品:本次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生自带计算器,考试用笔、草纸由各地统一准备。
注意:有关本次考试报名的详细内容请参看各地区分页上的“行业新闻”头条或通过下载本新闻“附件2”咨询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等。
例如:长春地区备考人员可咨询长春市建筑职工大学(联系电话:88738470)
长春市建筑职工大学网站:www.8738470.com。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