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价〔2011〕57号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苏建函教[2011]562号)文件精神,今年十一月全省将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内容
考试专业为土建、安装、市政、装饰,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一个人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土建和安装专业、市政和装饰专业不能兼报。
考试课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和专业案例。在江苏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97年后取得《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和09年前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毕业生);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持有本省造价员、编审专业人员或预算员证书。
(二)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省造价员资格、编审专业人员资格或持有本省预算员证书四年以上,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例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资格4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陆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www.jsyzzj.gov.cn)“造价员考试”报名窗口,已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人员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无本省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初次报考者需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2、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
3、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预算员或编审专业人员报考造价员的,进入系统后必须在窗口顶部报考选项上勾选“预算员或编审员”,并增加上传“预算员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5、网上上报和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
6、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县造价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证书或编审证书(指持有预算员证书且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人员,以下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证书或编审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和近两年两项业绩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提供以下资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必须有单位推荐盖章)两份;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本人近两年从事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两项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必须为以下内容之一:
(1)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造价编审成果;
(2)国家、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成果;
(3)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确定、管理等方面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成果。
四、考试教材
1、本次考试仍使用2009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四本教材: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2、2011年《考试大纲》(各专业通用)。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9月1日至9月20日;
2、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6日。其中:5日上午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闭卷),5日下午考土建、安装专业案例(开卷),6日上午考市政、装饰专业案例(开卷)。
六、报名费用
根据苏价函〔2009〕76号、苏财综〔2009〕57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如下: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考试费:理论60元;案例每专业70元。
七、其他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造价员考试的初审工作,在受理报名考试资料时,要认真验核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预算员证书、编审证书等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印章及验核人签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2、高级造价员资格认定,按苏建价站〔2006〕13号文件实行考评制,即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案例考试合格、造价业绩突出、经省高级造价员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请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严把报考资格关。
3、市及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市区:87970608;仪征:83417846;江都:86973969;高邮:84069116;宝应:88992860。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