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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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报考条件做出调整并适当延长考试报名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聘用单位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本市造价员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二)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此次考试网上报考截至日期从2012年5月4日延长至5月11日,现场审核日期调整为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已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信息发生变化的,请于2012年5月12日封网前进行网上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表,封网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三、报名材料:

  (一)北京建设网“考务和证书管理系统”网上填写、打印考试申请表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第三方出具的考生与聘用单位工作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或公积金对账单,任选其一即可);

  (六)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盖章的考试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请于“报名现场审核日期”持报考材料到东区或西区报名点现场审核。

  (二)单位及个人应保证网上申报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网上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申请表上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如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视为虚假申报,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同一企业报考多人的,企业可以指定一名经办人集体办理报考材料审核手续。经办人须持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三方出具证明原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和公积金对账单,任选其一即可)等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网上报考中“单位名称”应填写所在院校的完整名称,待从业后再办理“单位名称”变更。

  (五)同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多人的,学校可以指派一名经办人集体办理报考材料审核手续。经办人须持学校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工作证等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六)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组织考前培训,参加培训班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培训机构名录可在北京建设网-考试注册指南-考试信息中查询。

  (七)东区、西区报名点地址和电话:

  1、东区报名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 电话:85982272。

  2、西区报名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7号院(田村社区服务中心一层102室) 电话:88111278。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