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照“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3)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4.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07〕2号文件规定,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最少时间为:建筑学专科毕业需3年;建筑学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需2年。
以上各报考条件中,涉及“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地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5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6日,缴费时间定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2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凭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否则其考试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6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通过网上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台湾居民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建筑学专业学历或学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盖章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85222456、85439923、85452707)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