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吉林一二级建筑师报名时间:3月17日至27日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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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2〕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7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3月19日—28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二、三级翻译专业和计算机软件考试除外)。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5月12日

上午8:00-11:30   建筑设计

下午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下午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作准备。
考生应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刀片(刮图用)、订书器、比例尺、圆规、图钉及胶带纸。
作图题目草图纸为A2草图纸,统一配发。按每科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3。

5月13日

上午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下午13:30-17:30  建筑结构

5月14日

上午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下午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5日

上午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下午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注册建筑师

5月12日

上午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下午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3日

上午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下午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5月26日

高级

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师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案例分析
下午3:20-5:20
论文

考试大纲和教材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www.ceiaec.org

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系统分析师

中级

软件设计师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初级

程序员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1:00-3:30
应用技术(A卷)
4:30-7:00
应用技术(B卷)

5月27日

上午
9:00-11:30
应用技术(C卷)

一级英语、
二、三级英语、日语笔译

5月27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2:00-5: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1、各级别笔译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考生应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涂卡用)。
2、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3、注:各语种口译翻译考试登陆全国翻译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

二级建造师

6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6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社会工作者

6月16日

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6月17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土地登记代理人

6月16日

上午:9:00- 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6月17日

上午:9:00- 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 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质量专业

6月17日

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下午2:00-5: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