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二)
三、报名现场确认要求
(一)报名者应提供本人如下证件、材料: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彩色打印); 2.准考证主证(从网上下载),并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五、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海关总署将在适当时候,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公布《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请考生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六、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在应试时,允许考生携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8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书。此书为考试工具书,考生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考试时间
2008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副证为准)。
八、资格证书的申领与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依法向原报名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九、考试事项查询及监督举报电话考试事项咨询电话:0755-84398913;
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