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09年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四、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2.准考证主证;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六、办理时限: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受理时间:2009年3月18日-2009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一路口郑州海关办公大楼9003室,电话:0371-65599877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姓名:张 三
身份证号:41010219810101****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历:大专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张 三
申请日期:2009年3月18日
注:签名和申请日期请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委托 人: 张三
身份证号:41010219820101****
被委托人:李 四
身份证号:41010219810101****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3月22日
委 托 人:张三
被委托人:李四
委托日期:2009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