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18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为方便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8日-2009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一路口郑州海关办公大楼9003室,电话:0371-65599877
二、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准考证主证;
(三)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