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关于发放2008年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总署令第13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湛江海关委托隶属茂名海关于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9月18日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并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对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条件、程序等按照报关员资格核准海关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湛江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5.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1.名称:湛江海关企业管理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海关办公大楼西大厅,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59-3251031;
  2. 名称:茂名海关稽查科,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进港公路168号茂名海关水东办事处五楼,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668-2622053。

湛江海关

  附件2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张三
  身份证号:440803197501012345
  准考证号: 6700200501529
  考试成绩: 120分
  学 历: 大专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张三
申请日期: 2009 年 3 月 18 日

  填制说明:申请表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张三
  身份证号: 440803197501012345
  被委托人: 李四
  身份证号: 440803197502023456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 其它: 代为签领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
  委 托 人: 张三
  被委托人: 李四
  委托日期: 200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