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做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19号呼和浩特海关大楼6层611室,联系电话:0471-6982910
二连浩特市二连海关5楼501室,联系电话:0479-7516149
包头市黄河大街81号包头海关403房间,联系电话:0472-5995165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
呼和浩特海关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制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制说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