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商务局人事教育科,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号)和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2]35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9月11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 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
一天考完
9月12日外经贸外语口试由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进行。
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设置见附件1。
考点统一设在河南省外贸学校(郑州市文化路91号,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一)所列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四)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时应注意的问题:
1、已取得对原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2、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3、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成绩通知单。
三、取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必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9:00至2010年6月11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6月1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6日)。
各省辖市于6月25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汇总审批表》交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7月1日前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各省辖市报考人员在填写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写所属省辖市名称,主管单位代码可填无。省直报考人员必须是主管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方可填省直。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考试费用。
各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打印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省辖市商务局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由省辖市商务局统一将《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和考试费用送交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汇总。
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到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初审汇总,最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打印准考证。2010年9月6日9:00至9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按照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计收费[2002]1749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经贸综合业务知识、外经贸外语笔试考试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5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每科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用每科25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费用每科20元);外经贸外语口试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3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4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考务费用31元)对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5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每科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用每科25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费用每科20元。)
五、考试教材及培训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填写报名表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报名汇总时,将各级别、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六)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均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笔试试卷设置不变。各科考试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河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参照国际惯例在全国推行实施的一种新型职业资格制度。各省辖市人事考试、商务部门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九)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91
省商务厅人事处:0371-63576202
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0371-63819212 63561015
附件:
1、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2、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