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10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5-11

关于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外经贸局(商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两类。2010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事局和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外经贸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1日一天,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12日。
  9月11日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9月11日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2日上午8:30 开始,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2010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南通考区考点统一设在南通市区,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12个月为一年)。可提供相应的前学历证明工作年限。
  四、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9日9:00~5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考生须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四楼417室)
  凡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 网上下载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含60分)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三)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5月25日—5月26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准确、详细,同时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请准确填写本人移动手机号码,各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一栏内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9月2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点击以下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七)有关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和《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又分为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笔试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在9月12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语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