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安市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外经贸局,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及考点设置
(一)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1、12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1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12日。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0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
三、科目设置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和《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又分为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笔试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地报名宣传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请各考区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在9月12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四、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26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5月27日期间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住宅小区东门对面)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二)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差错,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受理时间:5月24日至27日。
(三)9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语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