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渝职鉴发〔2011〕54号
各分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为准。
(二)新职业和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鉴定。2012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公共营养师、形象设计师、房地产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咖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动画绘制员、室内装饰设计员、育婴师、商务策划师、景观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物业管理员等新职业全市统一鉴定和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全市统一鉴定。(具体鉴定安排见附件1)。
(三)主城9区社会通用职业三级由全市统一组织鉴定。
(四)万州、涪陵、永川、合川、黔江分中心社会通用职业三级按照全市统一鉴定安排集中组织鉴定。
(五)考评员培训按照全市统一鉴定工作安排集中组织开展。
二、全市统一鉴定组织实施
(一)2012年全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依据“分级分类、相对集中、整合资源、统一组织”的要求组织开展。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重庆市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附件1)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全市统一鉴定工作,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全市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考试。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鉴定要参照统一鉴定的方式,结合自身生产、教学工作实际,统一组织并集中开展鉴定考试。
(三)各区县在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鉴定要积极推行统一鉴定的方式,选择鉴定量大、条件成熟的职业(工种),统一鉴定时间和地点,制定《统一鉴定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统一鉴定安排。
三、全市统一鉴定有关要求
(一)2012年全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全市统一鉴定公告,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统一鉴定工作,加强鉴定考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信力。
(三)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加紧落实统一鉴定考点的设置,加强考务管理和考点管理,在实施鉴定考试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等措施,强化鉴定过程的规范管理,确保全市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鉴定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进行申报,确保证书统计数据和证书信息上网数据一致。
(五)职业技能鉴定费按渝价〔2007〕373号文核定标准执行。
附件:
1.重庆市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2.一二级鉴定职业分类对照表。
3. 统一鉴定工作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类 别 |
考 试 时 间 |
职 业(工种) |
备 注 |
全国统一鉴定 |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的时间执行 |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的职业执行 |
报名截止时间: 3月31日前(上半年) 9月30日前(下半年) 收费标准按照渝价〔2007〕373号文的规定执行 |
注:鉴定职业(工种)和时间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申报量大、面广的职业,可视情况另作安排。
附件3:
统一鉴定工作安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鉴定时间 |
鉴定地点 |
鉴定职业及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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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2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需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地区,须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2012年“统考日”安排
(一)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6、17、18日,5月18、19、20日,7月20、21、22日,9月21、22、23日,11月16、17、18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8日、11月16日进行,并于2012年3月9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
三、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全国统一鉴定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五)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部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1.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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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 |
11 月 17 日 |
理财规划师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5 月 20 日 |
11 月 18 日 |
理财规划师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附件2
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理财规划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案例分析选择题 |
50 |
100 |
100% |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序号 |
鉴定时间 |
鉴定职业及等级 |
备注 |
全国统一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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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一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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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统一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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