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系统司法考试报名时间截至7月31日

来源:微学计算机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7-31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3条规定条件的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职员干部、文职人员、士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军队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很多读者来信或打来电话,询问今年军队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此,记者请总政办公厅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作如下答复。

  学历条件如何认定

  2008年7月1日至31日报名。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考区如何设置

  国家司法考试军队考区按大军区分片设置,考场设在各大军区机关所在城市,其中兰州军区在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分设考区。考区内各总部直属单位、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均在驻地所在的大军区机关报名并参加考试。

  由于受四川汶川地震灾害的影响,经商司法部同意,今年成都军区暂不设立考区,驻成都战区的军队人员参加所在地方举办的国家司法考试,执行所在地区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即:驻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六市(州)62个县(市、区)的军队人员,执行延期举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规定,届时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参加部队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报名和考试。成都战区的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其他地区(除62个县、市、区之外)的军队人员参加所在地方举办的国家司法考试,执行所在地区的报名和考试时间。

  赴四川地震灾区执行救灾任务的其他战区的军队人员,仍在原单位报名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军队系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军队人员,统一执行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31日的规定。

  军队沈阳、北京、兰州、新疆、济南、南京、广州7个考区(不含成都考区)所在城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到军区政治部司法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驻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和2张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到所在军级单位政治部申请报名,并按要求填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可从司法部指定的网站上下载,网址:),交纳报名费。

  怎样与各报名点联系

  沈阳战区考区,联系人:张巍,电话:(024)23065321,13352459317;

  北京战区考区,联系人:何同庆,电话:(010)66336720,13241367934;

  兰州战区考区,联系人:幸羿,电话:(0931)8982225,13919763334;

  新疆战区考区,联系人:王小平,电话:(0991)4997610,13319801432;

  济南战区考区,联系人:张升舰,电话:(0531)51686438,13295315826;

  南京战区考区,联系人:施家新,电话:(025)80895025,13815871138;

  广州战区考区,联系人:吴晓林,电话:(020)87174669,1353989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