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1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国、全省统考品牌影响力,现将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10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
(二)2011年我省心理咨询师职业二级综合评审仍采用撰写论文和口头答辩方式。其中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考生名单公布时间为考后两周,口头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0年度参加鉴定的人员有单项成绩不合格的,仍可在今年5月申报论文答辩补考。今年下半年起统一按照新办法申报。
二、2011年“统考日”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具体日期为: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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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下半年统考 |
11月19、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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