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目前各省市已经陆续公布了2009年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四川省2009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会于近期公布,考试大网会于第一时间将报考信息公布,请大家关注最新公告!
考试时间在四月!!
各市州自考委、教育局: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川教[2004]294号文件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省自考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由省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该项考试,现将考试的实施办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报考
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含非师范专业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均可根据自己申报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层次和考试要求的等级报考相应的课程。
报名报考工作由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承担。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报名,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报名。报名时缴纳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用于准考证,另一张用于建考籍档案)。县(市、区)自考办为报考者办理准考证。报考数据与自学考试报考数据同时上报。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全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每年进行两次,考试安排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分别与全省4月和10月的自学考试同步进行。每次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与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同步进行。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考生人数多的市州可视实际情况,按方便考生、相对集中的原则选择部分县(市、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在省自考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省自考办负责公布考试时间和考试课程安排、组织命题、制卷、评卷、颁发课程合格证书等工作,负责全省统一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报考者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试组织。考试纪律、试卷的领送保管等均按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后答卷统一送至省自考办指定的评卷场进行评阅。
评卷、登分工作和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