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科目
教学人员(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 根据2006年8月6日云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考生必须经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才可报名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除外)。
(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认定
参加以下专业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凭《自考准考证》报名参加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体育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类思想政治教育等各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
四、报名手续
(一) 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也可以直接到考点现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www.ntet.cn),在网上按要求填报完个人报考信息后,考生处于“预报”状态,考生须再到相应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缴费后,考生报名才生效。
(二) 缴费:根据云计收费[2002]13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目(每级别)60元/人的标准收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 资格审查和交费的时间限制: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成功后,须在5天之内(从预报名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到对应的考点凭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报名表由考生自己在网上打印)接受资格审查(考生凭云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培训合格证,自考考生凭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缴费和照相。否则,“预报名”将自动失效,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删除“预报名”信息(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报名账号和密码)。
(四) 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考试科目。
(五) 11月12日至18日,经考点收费、确认过的考生,凭报名帐号和个人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并打印《准考证》(纸张规格:A4,70克以上),也可到报名点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