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0〕3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通过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或培训和实习检测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今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仍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长沙教育学院负责报名和组考。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1日,到长沙教育学院(河西望月湖月桂街39号)办理报考手续。
今年的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为:
3月21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21日下午2:00-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二、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承担体检的医院要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受检人员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我市指定长沙市第三医院为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三、思想品德鉴定
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实给予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进行认真审核,切实把好申请人员思想品行关。
四、申请受理
1、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长沙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3、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册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
(1)确认时间
春季批次 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20日—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2)确认地点
全市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全市其它申请人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政府服务中心;
芙蓉区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芙蓉区教育局人事组织科;
毕业学校在天心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天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天心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天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雨花区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雨花区政府政务中心;
毕业学校在岳麓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教育局人事科;
岳麓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开福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开福区教育局人事科;
开福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开福区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长沙县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县政府服务中心;
长沙县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县政府服务中心;
望城县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望城县教育局人事科;
浏阳市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浏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宁乡县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宁乡县教育局人事科;
宁乡县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宁乡县教育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②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⑤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⑥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或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②项和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经受理后,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相应区、县教育局受理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地点设在长沙教育学院,今年的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5月14日-5月16日
秋季批次 11月13日-11月14日
六、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省教育厅今年春季批次、秋季批次“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认定的时间分别为5月1日至7月15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其相应批次的参数文件从湖南教师网下载。请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参数文件下载和数据处理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信息和数据的准确、安全。
七、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所有与教师资格相关的培训、考试和认定工作,都必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培训、考试和认定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特别是网上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在3月份对全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