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季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10年春季江苏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或“江苏教师教育网”,网址:http://www.jste.net.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事宜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的范围权限
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有六种: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需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只能在网上报名系统设定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学科。
各县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的报名。(详见附件一:《苏州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权限范围一览表》)
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仅限古城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
苏州市教育局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4月8日(注:由申请人按规定自行在网上填报申请)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切记:在网上申请填报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是昆山市,网上认定机构选择昆山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苏州市教育局。务必请认真查阅附件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权限,将无法受理。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2份)”,以及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
1.苏州市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17日;
2.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教育局(公园路198号)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即原苏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地点:苏州市广济路242号);
(7)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10)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由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1)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12)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