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从4月份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10年上半年开始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全面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我市网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9日,确认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4日。
二、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126136。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确认时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
8、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上两张表格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
五、测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